2015年11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消費者協會組織的對寧夏地區家用汽車前擋風玻璃開展比較試驗結果公布座談會在銀川市自治區工商管理局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有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會長云中、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窗膜與涂膜玻璃專業委員會秘書處副主任陳小軍、自治區部分市縣(區)消費者協會會長、秘書長、新聞媒體、部分汽車膜銷售企業代表等。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趙恒主持會議。
寧夏回族自治區消費者協會在今年7月8號到10月30號期間,依據公安部《汽車車窗玻璃遮陽膜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編號:GA/T 744-2013)對寧夏地區家用汽車前擋風玻璃膜樣品進行可見光透射比、紫外線透射比、太陽光透射比開展了比較試驗,按標準要求抽查結果:前擋玻璃貼膜的總可見光透射比不得低于70%,符合要求的為4個,紫外線透射比不得高于1%,符合要求的為16個,兩項指標全部合格的產品僅有強生和龍膜的3款產品,占比為15.8%”。
在《汽車安全玻璃全球性技術法規》以及國標GB9656《汽車安全玻璃》中,關于可見光透射比也均提出同樣要求。據聯合國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調查顯示,70%的可見光透射比是在夜間、雨雪天氣等光線不足環境下,能夠保持駕駛員不受因貼膜而導致視線下降的最低標準。在夜晚或光線不充足的環境下開車,前風窗的可見光透射比如果太低,必然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造成能見度差進而引發事故。據德國交通部統計調查顯示, 60%的交通事故發生在晚上,而22%的交通事故發生在駕駛員視線不清的情況下。因此,保證駕駛員視線清晰對于行車安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